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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未知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08日 浏览人数:[9272]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为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市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工作,组织残疾人职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就业指导,盲人按摩管理等工作。

 (二)编制及人员情况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调剂编制5名。七级管理岗位2人,其中主任1名,八级管理岗位2人,其中副主任1名,专业技术岗位中级1人。2020年实有人数14名,其中在职10名,退休4名。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仅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08.9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4.78万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逐年增加,其他收入(即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手续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区分成的增加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88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35万元,占14.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即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757.55万元,占8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89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0万元,占18.78%;项目支出727.46万元,占81.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5.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3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逐年增加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3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逐年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03万元,占82.1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9万元,占8.9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13万元,占8.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逐年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65.35万元,支出决算为9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逐年增加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的补助 (项)

年初预算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逐年增加。二是2019年补发了2018年的部分奖金,致使2020年年审该保险缴费基数时征收部门按照规定一并计算入了保险缴费基数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 (项)

年初预算为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逐年增加。二是2019年补发了2018年的部分奖金,致使2020年年审该保险缴费基数时征收部门按照规定一并计算入了保险缴费基数所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 (项)

年初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逐年增加。二是2019年补发了2018年的部分奖金,致使2020年年审该保险缴费基数时征收部门按照规定一并计算入了保险缴费基数所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逐年增加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26.7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支出决算0.13万元,完成预算的26.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34.44%,其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完成预算的26.78%,占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21人次,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将绩效信息作为附件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9.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07万元,下降19.2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公务用车一台,该车于2019年7月封存停运,进行了车改;因市残联机关教育就业科工作人员下乡扶贫,该科室的工作由本中心主任代管,2019年差旅费比2020年高。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它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二部分附件:2020年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