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我省境内残疾人证申(换)领对象的残疾评定结论将通过省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变,不再通过其所在村(社区)公示。
公众可通过省残联网站依照指定路径逐级访问申请人所在村(社区)页面查询公示信息,公示期满后的相关信息将自动转为后台查询模式。
欢迎公众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内容,对公示情况进监督。如对公示对象评残结论有异议,或认为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残联、纪委举报(点这里查询全省监督举报方式)。
特此通告。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02月28日